民事案件的立案程序一般包含以下步骤:
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有关证据材料。
法院对当事人的请求进行审察,并决定是不是受理。
法院将受理的案件分配给审判法官,由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。假如双方赞同调解,则可以达成共识并制作调解书。假如调解不成,则进入下一步程序。
假如调解不成,或者一方不认可调解,则法院会正式开庭审理该案。在开庭前,法院会公告双方当事人提交有关的证据材料,并告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和地址。
开庭时,双方当事人需要根据法庭需要参加庭审活动,并对他们的诉讼请求和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。
假如双方当事人没办法达成一致建议,则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。
应该注意的是,不同区域的民事案件立案程序或许会有所不同,具体以当地法律法规为准。
引使用方法条
中国民法典